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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攀枝花市东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时间:2011-06-08 09:3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核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报攀枝花市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因考核不合格或无法考核出现的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三)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局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 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 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工作调动、毕业生接收等相关人事手续。未经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到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时,必须交验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业特长分配服务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服务单位报到。未经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不能按时交验证件或不能按时报到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五、本简章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812-2229200(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8-2293506(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812-2233319(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局)
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dongqu.gov.cn
攀枝花市东区人才网:    http://www.pzhrc.gov.cn
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http://www.pzhdqedu.gov.cn
附件: 1、攀枝花市东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额和条件一览表;
2、攀枝花市东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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