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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11-05-24 10:3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高中政治教师1名,政治学类、哲学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11年5月30日~6月7日到丽水学院附中校办报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37号,联系电话:0578-26836682281708联系人:陈老师。
2.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参加考试。
(二)面试
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思想道德素养、能力素质、专业知识及教学基本功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附中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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