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出纳机具的使用有何规定?
答案:各种出纳机具的使用均应实行“三定”管理法,即定人、定机、定责任。使用出纳机具的人员,应了解机具性能和工作原理。按机具的使用出纳机具的人员,了解机具的性能和工作原理,按机具的使用规定进行操作,爱护保养好机具。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机具人为损坏的,应追究责任。机具换人使用时,应办理交接。并向接收人介绍机具的性能和使用情况,以保证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2、出纳机具如何管理?
答案:出纳使用的保险柜、点钞机、验钞机、捆钞机、收(付)款计算机、自动存(取)款机、金库门等各种机具设备,均应设立实物登记簿,逐件登记并建立领发使用保管制度。如需增购机具,应由县联社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