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线的“抢红包”火爆春节,迅速扩大了微信支付的用户群。微信理财通趁势而上,成为互联网金融新晋“吸金大户”。用户绑定银行卡后,就可以进行理财通的基金购买。但部分银行限制交易额度,截住储户资金流向,引发投资者的不满与质疑。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限额最低,为单笔单日5000元。而工商银行和浦发银行(600000,股吧)更是对单月总额作出限制,如工商银行限定单月总额5万元,是12家银行中最低的。(2月6日《新京报》)
虽然多家银行负责人都说,限制交易额度是为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但既然银行支持微信支付,就说明银行认可这一交易方式的安全性。即使认为这一交易方式有漏洞,也应该尽快完善和弥补,而不是用限制交易额度的方式来逃避责任。
在银行理财产品起售门槛普遍在5万元以上的情况下,一些银行却对微信理财通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作出了单月总额5万元的交易限额规定,与其说是为了储户的资金安全,不如说是以此为借口来打击和自己争抢储户资金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以维持自己的暴利。更何况作为银行,只是依据存款协议代为保管储户的存款,并没有存款的所有权和完全支配权,是否要取出存款,取多少完全应由储户自己说了算。限制交易额度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存款合同,也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规定。
银行限制交易额度的手段也并不高明,此举虽给储户制造了一些麻烦,却很难阻止资金的流出。且不说储户可以多开几张卡一起转账或是干脆把钱全部取走,转到交易额度较高的其他银行,如此低的交易额度也明显会使这些银行的银行卡使用功能大打折扣,极易发生老储户流失、潜在新储户绕道走的局面。
银行要避免存款流失,理应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理财产品收益率、督促央行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来和互联网理财产品竞争,而不是利用自己的市场垄断地位,强行扣留储户资金。《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条款不能成为摆设,监管部门也不能总对银行网开一面。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