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融资融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和违约处理
融资融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和违约处理比照普通交易。如融资融券交易涉及A股普通交易,则清算交收比照A股;如融资融券交易涉及ETF,则清算与交收比照ETF普通交易。但融资融券交易需要与普通交易分开清算,并需要通过独立的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或证券交收账户进行交收。
融资融券交易的清算与交收具体如下:
1.资金清算与交收。
(1)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根据交易所发送的包含信用证券账户信息的成交记录进行资金净额清算,生成各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应收、应付净额,并将清算结果发送给证券公司。
(2)在交收日最终交收时点,中国结算公司通过证券公司的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完成相应的资金交收,证券公司应当保证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2.证券清算与交收。在证券交收过程中,中国结算公司需要同时维护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相应的明细账户即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具体如下:
(1)中国结算公司根据未加融券标识的成交记录,计算证券公司对应的“××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每类证券应收、应付数量,并在办理证券交收后,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2)中国结算公司根据加注融券标识的成交记录,计算证券公司对应的“××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的每类证券应收、应付数量,并办理证券的交收。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中国结算公司并不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原因是融券业务涉及客户采取现金结算方式了结融券交易或对证券公司进行补偿,而中国结算公司不掌握此类信息。但中国结算公司将维护证券公司与客户的融券交易记录以及还券划转、余券划转记录作为备查账。
3.交收违约处理。融资融券交易交收违约处理也比照现行各品种普通交易。
中国结算公司同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终止办理其部分、全部结算业务,中止、撤销结算参与人资格,并提请证券交易所采取停止交易措施。
(2)提请证监会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暂停或撤销其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并处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或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处罚措施。
未来中国结算公司按照货银对付原则全面调整现行各品种的结算制度时,融资融券交易清算交收及交收违约处理将做相应调整。
(三)证券划转指令处理
融资融券业务涉及一些证券划转操作,如投资者可能申请从普通证券账户提交担保证券,证券公司可能申请将自有证券划转到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出借给客户等等。对于此类证券划转,如涉及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委托发出证券指令,并保证所发指令的真实、准确。
中国结算公司于收到证券划转指令的当日日终,对符合要求的证券划转指令进行划转处理。且只对于完成证券交收或净应付证券交收锁定之后的证券进行划出处理。如果委托划出的证券数量大于该证券账户中可划出的该种证券的数量,则该笔证券划转指令无效。
复习说明:
一方面证券交易考试是从题库里抽题,题库应该说是囊括了教材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因为是基础班,所以我讲得也比较细致,希望大家要认真的听。而且在各章节的讲解中我指出了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希望大家在复习时要以课本为基础,对重点难点要把握住。
下面讲一下大家在复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1.以教材为基础
要认真阅读教材,加深对基本概念的理解,而且一定要掌握证券市场的基本常识
2.对讲解中提到的重点难点重点把握
3.考试注意时间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