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2)计算甲公司2007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所得税费用总额。
(3)编制甲公司2007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 甲企业2008年末为开发A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3 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5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5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2 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该研究开发项目形成的A新技术符合上述税法规定,A新技术在当期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假定该项无形资产从2009年1月开始摊销。
企业会计上和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均按照10年的期限采用直线法摊销,净残值为0。
2010年末,该项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 400万元,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不需变更。
假定甲企业每年的税前利润总额均为5 000万元;假定未发生企业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分别计算2008年至2011年的递延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以万元为单位)
5. 甲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该公司2007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按照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5‰计提了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除已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外,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07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07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07年以4000万元取得一项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的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07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2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07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07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B
[解析] 该项费用支出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即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
因税法规定,该费用可以在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后分3年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与该笔费用相关,在20×6年末,其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400万元,所以计税基础为400万元。
2
[答案] A
[解析]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600万元-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0=600万元。
3
[答案] D
4
[答案] D
[解析]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600-60=540(万元),计税基础=600×150%-60=84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540万元小于资产计税基础84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
5
[答案] A
[解析] 账面价值=1 000-100×2-80=720(万元),计税基础=1 000-200-160=64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720万元>资产计税基础64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余额为80万元。
6
[答案] D
[解析]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7
[答案] A
[解析] 税法规定,有关产品售后服务等与取得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列支,因此,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会使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企业为关联方提供债务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按税法规定与该预计负债相关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所以,账面价值=计税基础;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与会计准则一致,会计确认的预收账款,税收规定亦不要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8
[答案] C
[解析] (1)截至2008年末,因折旧口径不同造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额=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010-10)/5×3-(3010一10)÷3×1=800(万元)。
(2)20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800×25%=200(万元),即2008年末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金额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