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如果注册会计师指派了不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助理人员进行审计而导致未能发现应当发现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并且导致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应该属于( )。
A.审计失败
B.经营失败
C.欺诈
D.审计风险
2.如果财务报表有多处错误事项,每一处都不算大,但综合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就较大,财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可能严重失实,注册会计师已经执行了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但未能将错误事项查出来,则注册会计师负有( )。
A.没有过失
B.重大过失
C.普通过失
D.欺诈
3.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如果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应当认定为( )。
A.普通过失
B.重大过失
C.欺诈
D.推定欺诈
4.下列不属于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行政责任的是( )。
A.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B.罚款、罚金
C.暂停执业、撤销
D.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5.注册会计师在对ABC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对有关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实施了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被审计单位的串通舞弊,最终仍有应收账款业务的重大错报未能查出。你认为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属于( )。
A.没有过失
B.普通过失
C.重大过失
D.欺诈
6.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与其过失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时,应该确定赔偿顺位,下列有关赔偿顺位和最高限额的规定中错误的是( )。
A.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B.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应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应先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D.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个或者多个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7.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年度财务报表一直由乙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2010年公司因债务纠纷及发生巨额亏损而破产,考虑到甲公司虽未破产清算但已无偿债能力,股民丙认为注册会计师在2009年审计报告中未对其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说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巨额损失。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股民丙可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
B.股民丙可单独对乙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控告
C.注册会计师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D.应先由甲公司赔偿股民丙的损失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下列各种表述中,最恰当或接近恰当的两种表述有( )。
A.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B.按审计准则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C.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使用者确定已审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
D.查错防弊,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2.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最主要的两个原因是( )。
A.审计结果导致了对他人权利的损害
B.法庭在理解专业性事项方面存在困难
C.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D.法院常常做出对弱者有利的判决
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其中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措施有( )。
A.承认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为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奠定基础
B.明确此类诉讼的条件和诉讼主体列置等程序规定,防止滥诉
C.认定过错责任的具体操作规则,以便准确认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
D.完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事由,实现损失的公平负担
4.下列有关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中正确的有( )。
A.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
B.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及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任何业务时,都必须按照业务约定书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D.注册会计师必须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尤其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注意
三、简答题
1.ABC会计师事务所对D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进行了设立验资。D公司成立一个月后,E公司在阅读了验资报告后判断D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由此E公司借给D公司人民币500万元(假设还款期限为借款后的半年内归还)。到合同约定还款期限时,D公司无法归还E公司上述借款,E公司得知D公司当时设立验资时出资不实,现完全失去偿债能力。E公司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不实报告且因注册会计师的过失使E公司遭受了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
(1)如果E公司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请问人民法院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2)ABC会计师事务所在诉讼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
(3)请简要说明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
(4)假设在法院受理案件前出资人已补足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以“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验资报告中已明确了验资报告仅供被审验单位设立登记及据此向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6)在本案中,如果E公司胜诉,假设法院认定E公司损失金额为500万元,对被审验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赔偿总金额为100万元,设立验资时不实出资金额为300万元,请问,ABC会计师事务所应付赔偿金额为多少?并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