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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预习-娱乐业的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1-10-24 17:03  来源: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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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九、娱乐业的税务处理(5%~20%)

  1.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坐、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2.计税依据: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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