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行税法体系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以把我国的现行税种体系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等5类22种。
(一) 流转税类
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服务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二) 所得税类
所得税即收益税,是对企业和个人因为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所取得的各种收益为征税对象的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财产税类
财产税是指对拥有应纳税财产的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包括:房产税、契税等。
(四)特定行为税类
特定行为税,又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对某些法定行为的实施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筵席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等。
(五)资源税类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征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