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业税法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内容: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税目与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税务处理、税额计算、减免税项目、时间地点。
本章难点问题:计税依据(即营业额)的确定(特别是几个主要经营业务计税依据的确定)、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税务处理。
本章内容精讲
一、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
二、税目、税率(掌握)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 |
征收范围中特别关注 |
税率 |
一、交通运输业 |
远洋运输(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营 |
3% |
二、建筑业 |
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征税范围 |
3% |
三、金融保险业 |
1.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 |
5% |
四、邮电通信业 |
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 |
3% |
五、文化体育业 |
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等 |
3% |
六、娱乐业 |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
5%~20% |
七、服务业 |
全部 |
5% |
八、转让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
5% |
九、销售不动产 |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
5% |